目前,我國化工園區發展水平參次不齊,省級以下、中小型園區占比較高。針對國內化工園區快速發展過程中暴露出的種種問題,黨中央、國務院和相關部委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對化工園區的整體開發建設和運營管理進行規范。如何判斷化工園區是否規范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7月21日,國家標準委發布了國家標準《化工園區綜合評價導則》(GB/T 39217-2020),這項將于2021年2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化工園區評價標準,將成為自2018年全面啟動的“退城入園”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環——“明確可以承接遷入企業的化工園區(以下簡稱“承接園區”)及承接產業類型,確保承接園區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要求”提供重要依據。
現有化工園區認定辦法
在《化工園區綜合評價導則》發布之前,我國各省市地區對于園區的認定、評價工作已經陸續開展。截至目前,已有部分省份制定了化工園區認定標準或者針對?;菲髽I搬遷的可承接園區評價辦法,并積極開展相關工作(見表1)。其中,山東和江蘇兩個化工大省在化工園區的認定工作上走在前列,已研制出臺了相關的認定辦法和評分標準。
山東省化工園區的認定必須同時滿足認定標準的12個必備條件,對園區的規劃布局、公用基礎設施、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經濟發展等方面總評分應在 60 分及以上。同時,還要符合省、市化工產業發展規劃布局的要求。當地市政府對符合認定條件的化工園區要按規劃布局進行篩選上報。省化工專項行動辦綜合考慮其全省化工產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打分情況,最終確定認定園區名單。
江蘇省自2018年制定《江蘇省化工園區規范發展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幾經調整于2020年印發了《江蘇省化工園區(集中區)認定評分標準》。與山東及其他省份化工園區認定辦法不同的是,該評分標準內增加了對園區內企業質量、產業鏈完善程度和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兩重點一重大”企業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評估,將化工園區按照規劃發展、產業鏈狀況、規范管理、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基礎設施6個方面來進行評估打分?! ?/p>
盡管部分省份已經開始了化工園區的認定工作,但總體來看,由于目前的國家標準體系中尚沒有形成針對化工園區的專門的綜合評價標準,導致化工園區評價指標的取舍、評價方法的選擇等關鍵問題無直接的標準規范可用,在實踐中也引起了一些爭議。
綜合評價導則關注75項指標
《化工園區綜合評價導則》主要內容包括基本原則、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和綜合評價流程這幾部分主要內容。標準制定時在充分綜合國內外園區和產業發展綜合評價理論、方法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生態工業園區、園區循環化改造、綠色化工園區等現有的工作成果和經驗總結,并參考了江蘇、山東等化工大省在促進當地化工園區規范化發展等方面的工作經驗。此外,標準編制過程充分尊重我國化工園區區域發展不平衡的國情,不對全國化工園區建立統一的評價基準,以適應各地化工園區的實際發展水平。
標準規定了化工園區綜合評價三級指標體系及具體指標,并明確了指標體系和指標解釋。其中指標體系中一級指標包括8項:規劃布局、產業經濟、基礎設施、管理體系、安全健康、環境保護、資源利用、兩化融合,并進一步細化為24項二級指標和75項三級指標。
一級指標“規劃布局”下分設立、選址、規劃、布局4個二級指標,對園區的設立、安全風險評估、環境影響評價、規劃等方面做出了規定,這項指標主要考察園區設立的合規性,約束性指標較多。
一級指標“產業經濟”下分經濟規模、產業結構、發展質量、創新能力、開放水平5個二級指標,考察園區的產業關聯度、投資強度、高新技術企業占比等涉及園區產業規模和質量的指標,各地園區產業發展水平不同,因此此項下指標都為引導性指標。
一級指標“基礎設施”下分體系建設、服務效率2個二級指標,20個三級指標,主要包括管廊、供水、供電等園區公用工程建設情況及中水回用率、固廢危廢處置率等基礎設施配套服務情況,此項下指標以約束性指標為主。
一級指標“管理體系”下分組織機構、制度建設、責任關懷3個二級指標,主要包括安全應急、生態環境管理的機構設立情況,項目準入退出機制,咨詢、評價機制,責任關懷體系等,此項下指標以約束性指標為主。
一級指標“安全健康”下分安全應急能力、安全管理績效、職業健康安全管理3個二級指標,主要包括應急指揮中心、消防站建設、事故死亡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機制等,此項主要體現園區安全管理各項情況,以約束性指標為主。
一級指標“生態環境”下分環境質量、環境管制、污染強度3個二級指標,主要包括大氣、水、土壤環境達標率,企業清潔生產審核率、及COD、二氧化硫、氨氮等污染物排放情況指標,此項主要體現園區環境管理各項情況,以約束性指標為主,污染物排放情況為引導性指標,由各評價單位自行掌握。
一級指標“資源利用”下分土地生產率、資源消耗2個二級指標,土地資源、能源、水資源產出率3個三級指標,均為引導性指標。
一級指標“兩化融合”主要內容是智慧化工園區建設和智能工廠占比,均為引導性指標。
化工園區綜合評價流程
標準規定了化工園區綜合評價的規范性流程,各評價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化工園區綜合評價指標的基準值和打分辦法,并制定具體的綜合評價方法。選取評價指標需從約束性指標和引導性指標兩個方面著手,約束性指標是必選指標,所有約束性指標均應進入最終的評價指標體系;引導性指標是可選指標,應根據化工園區發展情況和評價目標,科學合理選擇所需評價的引導性指標。
指標基準值確定需科學設計評價指標數據調查表格,廣泛收集評價地區內不同類型和不同級別化工園區的評價指標數據,合理確定評價指標基準值,確定化工園區綜合評價等級應滿足的條件,并依據基準值,設定指標的打分標準與最終評價結果的分級標準。數據采集按照第三方監測、園區統計和平衡測算等渠道綜合進行。
各地區制定的綜合評價方法應以化工園區客觀數據為基礎,對各項指標進行打分,通過綜合評價計算得到各個化工園區綜合評價得分??刹捎玫木C合評價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計分法、層次分析法、綜合指數法、模糊評價法、雷達圖分析法等,也可以采用2種或多種綜合評價發展的組合。